新华网北京1月27日电(章华 石兵)北京市丰台区政府自2010年起开始实施《专利奖励及转化资助办法》,设立了专利奖励及转化资助资金,今后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重奖专利授权和转化项目。这是丰台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丰台区科委副主任解刚27日介绍,为鼓励自主创新,推动专利成果转化,此次推出的相关《办法》对授权专利的奖励标准较高、力度也较大,对专利权人有很大的吸引力。例如对申请人获得国内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8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对申请人获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奖励5万元。《办法》还规定,对专利转化项目可以给予资助,重点产业优先支持。
据了解,《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是:专利第一权利人为丰台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户籍在丰台区的自然人。从《办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授权奖励更有指向性,发明专利较其他专利更受青睐,以体现政策导向。
解刚说,因为发明专利一般都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并可预见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成为企业的核心技术,核心竞争力。另外,国外的专利授权往往门槛较高,能获得相关专利授权,往往表明这项专利技术独创性较高,经济或社会价值也更大。
目前,丰台区科委已经在丰台科技信息网(www.ftti.gov.cn)上刊登专利授权奖励通知,开始2009年度授权专利奖励的受理工作,并开通热线电话83656385专门受理奖励咨询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