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示范企业最高扶持10万元 《昆明市专利资助及扶持办法》现已出台,被列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的企事业单位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扶持金。
《昆明市专利资助及扶持办法》是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提高全市原创性发明专利的数量级质量,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昆明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而制定的。其将对职务发明专利管理进行扶持,对专利进行资助。
据介绍,申请职务发明专利管理扶持应符合以下条件:(1)昆明市重点扶持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且年专利申请量不低于6件(外观设计除外),连续两年增长率超过30%;(2)专利管理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完善,专利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实施等综合管理能力较强,在本市和本行业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单位。其中,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事业单位的扶持10万元;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事业单位的扶持8万元;被列入云南省或昆明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事业单位的扶持6万元;被列入云南省或昆明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事业单位的扶贫4万元。申报时间时满足多个条件的,按最高金额给予扶持;逐年晋级的,补足差额;对同一企业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申请专利资助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昆明市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重大发明创造,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的原创性发明创造专利;(2)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外专利,且无专利权属纠纷;(3)专利的第一权利人为本市辖区内的单位或个人。其中,国内发明专利获授权,每件资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每件资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获授权,每件资助200元。港澳台发明专利获授权,每件资助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每件资助2000元。国外(美国、日本、欧盟各成员国等国家)发明专利获授权,每件资助3万元;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每件资助2万元;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获授权,每件资助2万元;实用新型专利获授权,每件资助1万元。(完)(记者 杨 凡)
(新华网云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