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6月14日电(李舒瑜) 深圳市率先全国推出《深圳知识产权指标体系》,设定22项指标,将其作为一个全面衡量深圳市知识产权高地建设状况的评价体系,也是指导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指挥棒”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标。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的。 《深圳知识产权指标体系》是深圳市继《效益深圳统计指标体系》、《和谐深圳评价指标体系》、《民生净福利指标体系》之后研究拟订的又一指标体系,对于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优化知识产权服务、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形成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效益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这22项指标包括“创造能力”10项指标、“管理水平”2项指标、“保护力度”3项指标、“运用成果”3项指标和“环境建设”4项指标。其中核心指标6项,分别为国内三种专利年申请量、国内发明专利年申请量、深圳本土企业三种专利年申请量、知识产权司法案件年结案率、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年专利代理量占年专利申请量的比重;一般指标16项,包括PCT年申请量、国家驰名商标总量、国内商标年注册量、境外商标年申请量、软件著作权年登记量、核心专利产品年产值、市民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率等,从“全社会、全方位、全过程”的角度衡量深圳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状况。
《指标体系》的数据采集部门,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的数据统计,统计数据由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公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