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阜阳市财政将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对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国外授权专利奖励1万元。这是记者从阜阳市有关部门获悉的。据了解,“十一五”期间,阜阳市政府将设立1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用于该市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 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骨干企业的自主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阜阳市将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863”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含农业成果转化项目)、火炬项目、星火项目、国家重点新产品等项目,该市将给予5万~20万元的资助,其中20%奖励给有关人员。
值得关注的是,该市财政将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单位和个人进行专利申请、专利实施。对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1000元,国外授权专利奖励1万元,同时对于国内外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费以及购买专利费用给予资助。
对重大农业科技问题、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和产业化先进技术集成研究,该市将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科技攻关,对取得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创新成果,将给予3~5万元奖励。 (本报记者殷平) 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