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轰动一时的“8·07北京站劫车案”又有新进展,记者昨天获悉,因嫌犯于占民归案后言行反常,司法部门依法给于占民实施了精神鉴定,经鉴定,于占民精神正常,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东城检察院以涉嫌劫持汽车罪,决定对于占民批捕。 今年8月7日下午,于占民持手枪及带有爆炸装置的密码箱,将一辆由辽宁海城开往北京的长途客车劫持到北京站,为了震住客车司机,于占军还鸣枪示威。民警在谈判过程中,趁于占民不备,将其抓获。于占民被抓后供述的作案动机让人感到匪夷所思,他说自己发明了利用风力发电的专利,可以治理台风,减少台风对人类的危害,但是没人关注,于是他想来想去,决定搞一次行动,利用劫持人质控制媒体,让他们向全国报道产生影响。
在劫持汽车前,于占民在海城老家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准备,自制了手枪和炸药包,而制作手枪和炸药包的原材料都是他在海城市日杂摊上买的。手枪做好后于占民曾到山中试射,“弹头打到地里去了,打得挺深的,我判断杀伤力还可以。”于占民还在炸药包外边捆了15个打火机,“目的是为了容易引爆,如果别人开枪打我时,打在打火机上就炸了。”
据了解,根据于占民的反常言行,应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在批捕前对于占民进行了精神病鉴定。鉴定结论是于占民在事前事后均清楚自己行为的性质,有现实的目的、动机,在整个劫持汽车的过程中是起威慑的作用,未实施真正的伤人,说明犯罪嫌疑人有完全的辨认、控制的能力,因此,于占民未见精神病性症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检察机关认为,于占民采用暴力、胁迫的手段劫持客运汽车,行为涉嫌劫持汽车罪。《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于占民
男,39岁,辽宁省海城市人,初中文化,无前科。于占民的简历中记载,他自幼读书,初中文化。现年39岁的于占民还曾于1994年出家为僧,2004年还俗。还俗后,于占民就开始了他“风力发电治理台风”的计划,先后申报了可后倾斜桨叶风车、无级变速风力发电机等3项专利。于占民认为他的专利值一个亿,能回报两个亿。为推广专利,于占民曾花钱通过媒体寻找合作单位,但后来于占民认为“媒体骗了他,让他损失了3000多元”。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