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赵华珍)近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传来喜讯,由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李振强研究的用于车辆碰撞的防火装置,于2020年3月27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54岁的李振强也成为郏县公安局第一位获得国家专利的民警。 谈起开发研究出这项装置的缘由,从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20多年的李振强说,他目睹了太多因车辆发生碰撞而引发火灾造成的人间悲剧:1999年,郏县238省道薛店镇刘七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汽车撞上路边石头导致车辆侧翻起火,车上3人被烧身亡;2001年,郏县329省道李口镇袁庄村路段两辆车发生碰撞,导致1人死亡1人重度烧伤。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让他陷入沉思,“一定要发明一种防火装置,来减少悲剧的发生”。
为此,李振强设立了研究防火装置工作室,花费万元购买了小型砂轮切割机、电钻、电锉刀等专用工具。只要一下班,他就钻进工作室里潜心研究,经过反复画图纸、查阅资料、展开实验,最终研制出了用于车辆发生碰撞的防火装置。研究发明的过程真的很辛苦,但是在拿到专利证书的那一刹那,李振强忘却了辛苦,剩下的只有满满的自豪感。
在郏县公安局党委的鼓励下,李振强于去年6月2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请了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观看了李振强的演示实验后,称赞他的发明“太具有实用性了”,一旦应用于汽车日常行驶中,将在挽回人民的生命和财产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反复认证,日前通过了李振强的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并给他颁发了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这难得的殊荣,标志着郏县公安局自主研发水平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得到全新展现与认可,更是郏县公安局党委注重创新型人才培养、研发者服务实战、奉献社会的重大成果。
“在实干中破解难题,在坚持中实现梦想。因为有梦,必定不知疲倦;因为有梦,终将砥砺前行。”李振强表示,今后定会在工作当中继续做好警务工作,树立郏县公安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