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近日印发《北京市总工会2019年职工创新助推计划实施方案》,每项职务发明专利可申请3000元的助推资金,创新项目最高可资助10万元。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技能人才培养,推进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实施职工创新发明专利助推和创新项目助推,职工的创新发明专利和创新工作室的创新项目可以申请工会的专项助推金。
其中,职工创新发明专利助推鼓励职工立足本职进行岗位创新,对获得职务发明专利的一线职工进行资金助推,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及节能环保产业等符合首都产业发展的领域。助推对象为职务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授权公告日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此项发明专利已在企业生产中得到应用的,可以申请助推金。但发明专利应为基于岗位创新的职务发明,且第一发明人应为持有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的一线职工。
每项职务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助推资金,市总工会与区、局、集团(公司)工会按1:1比例分担。每人每年最多享受一次助推。
创新项目助推则面向职工创新工作室,重点助推创新工作室正在开展的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填补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对企业转型升级、技术革新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以及切实解决工艺技术难题的项目和具有较强的职工技能培养功能,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项目。
创新项目的助推范围涵盖区、局、集团(公司)级职工创新工作室和市总工会、市科委联合认定的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针对企业生产中的技术创新难题,由职工创新工作室负责技术攻关的项目。
申请助推的创新项目需已由企业批准于2019年内立项且拨付启动资金,并在企业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最晚结题时间不超过2021年12月31日。但是,已获得2018年项目助推资金且未完成结题验收的职工创新工作室不能申报。同一创新工作室申报助推的创新项目不超过2项,获得助推的项目至多1项。
获得批准的市级(示范性)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助推资金分为人民币10万元、5万元两个等级,由市总工会与区、局、集团(公司)工会按1:1比例分担。区、局、集团(公司)职工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助推资金为人民币3万元,由市总工会与区、局、集团(公司)工会按1:2比例分担。
原则上助推10万元项目15项、5万元项目20项、3万元项目50项。
另外,无论是职工职务创新发明专利还是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创新项目,申请助推金都需要通过职工或项目所在单位工会及区、局、集团(公司)工会推荐至市总工会,经过专业评审和公示后,将进行资金划拨。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王天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