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0月19日电(记者 吴振东)记者从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获悉,《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于近日修订完成,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将重点解决专利申请“量大不优”、企业海外专利布局扶持力度不够以及资助程序复杂等问题。 据了解,新资助办法取消了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资助;对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一次性资助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并在缴纳授权后第三年的年费之后,年费一次性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全市专利数量逐年增长,政府不再需要为促量给予资助和激励,而是要从提质上做好扶持工作。
新资助办法体现了对高质量专利的倾斜。比如,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万元;对权利稳定性好(授权后维持8年以上或复审维持专利权有效)和投入实际运营(实施专利权转让或许可、用于专利质押和保险)的国内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人民币3000元等。
新资助办法还大力扶持海外专利申请,回应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的现实需要。针对国外专利申请授权费用高等问题,新办法提高了资助标准,对于通过PCT(专利合作协定)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并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发明专利,分别给予每个国家或地区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和4万元的资助,每项发明专利最多支持5个国家。同时,把同一个资助申请人每年度获得的国外专利资助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鼓励企业更好地开展海外专利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