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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发布信息 | 天津居住证积分办法调整 有发明专利获额外加分 | 2018/01/13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2016年施行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中积分指标的相关规定近期进行调整,包括新增“知识产权”项。 据介绍,本市对该管理办法中的附件“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进行了调整,调整新增了数项规定。在“社会保险”一项,新增规定写明,社保缴满60个月,由原先的一年最高积12分调整为最高可积18分。同时,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签注,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这次调整在附加分项中新增“知识产权”项,其中写明“拥有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且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该专利自申请日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未发生过变更可获20分”。此次调整以优化居住证制度为目的,经过各部门讨论研究,调整并新设了部分项目,此举对改善天津市人口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具有一定积极意义。(“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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