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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发布信息 | 广州规范发明专利类人才入户 | 2017/08/04 | 近日,广州市人社局和广州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明专利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简称《通知》)。《通知》旨在进一步对发明专利类引进人才入户申报规范,加强对引进人才入户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 根据《通知》,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或者专长近三年内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的人员,若想申请发明专利类引进人才入户,需符合五种条件之一:一是该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省级技术发明奖励;二是该发明专利或发明人获得广东专利金奖、广东专利优秀奖、广东发明人奖;三是通过该发明专利获得知识产权押融资;四是该发明专利获得整体应用推广;且发明专利在广州市转化落地且项目创新水平高,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应;五是发明专利技术方案对解决本领域关键性、重要性技术问题的贡献程度较大,对本领域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入户申请人在通过审核标准条件申报入户之后,还应通过专家答辩评审会议对发明专利申报入户人员进行抽查答辩。通过答辩评审核验的申请人,按照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流程办理入户;未通过答辩审核检验的,审核机构将予以退案。来源:南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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