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贴到底是谁发明的? 为了这张小纸片,美国工业巨头3M公司与一名发明家争了几十年,现在又一次闹上法院。
3M公司说,便利贴是由自己的研究人员阿瑟·弗赖伊和斯潘塞·西尔弗于1974年发明,1977年上市,1980年开始大规模销售。
发明家艾伦·阿莫伦则坚称自己才是便利贴之父,1973年发明了这一日后畅销世界的产品,比3M所说发明时间早一年,不过没有申请专利。
阿莫伦现年67岁,曾发明电动水枪、数码相框等物品,在美国拥有39项专利。他告诉美联社记者,发明便利贴的灵感来自口香糖。当时,他正寻找在冰箱门上贴便条给妻子留言的方法。当用口香糖把便条粘在冰箱上时,灵感闪现。
阿莫伦说,他带着便利贴在纽约参加一次展会,遇见两名3M公司高管,不过双方没有达成交易。
3M公司则说,西尔弗发明一种不干胶,弗赖伊则想到把这种不干胶用于制造贴纸,从而便利贴诞生。3M在美国拥有超过10万项专利,这种不起眼的小纸片是最畅销产品之一。
1997年,阿莫伦向法院起诉3M公司,寻求认定自己为便利贴发明人。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不过没有公开和解协议内容。
时隔将近20年,阿莫伦再次起诉3M公司,理由是对方违反和解协议。阿莫伦说,和解协议规定,双方今后都不把便利贴的发明归于自己名下,但是3M违约。他同时向3M索赔4亿美元。
“我只要求他们承认,我是(便利贴的)发明者,”阿莫伦说,“我要求他们停止自称是发明者。只要他们坚持这样做,就在损害我的名誉。”
3M公司否认阿莫伦的说法,坚称弗赖伊和西尔弗是“唯一”发明者,发明过程“没有来自阿莫伦的任何参与或灵感激发”,而且和解协议“没有对3M能够说什么设限”。
3M打算请求法院驳回阿莫伦的诉讼。法院方面要求双方首先尝试在今年年内达成和解。(惠晓霜)(新华社专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