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佘鸿雁 一个想法被“发明的人”变为作品只是一个开始。之后,它要经历很多历程:通过“把关的人”知识产权局,它成为专利;碰上“识货的人”企业,它化为产品,产生效益。
在这个历程中,它也许会经历很多波折:可能因为申请书写失当而失去知识产权保护价值,也可能因为侵权或者被侵权而陷入专利纠纷。怎么办?这个过程中需要有一群“出主意的人”。
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就有这样一群“出主意的人”。
帮助企业跳出“专利陷阱”
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总工程师来光业是我区最早一批从事知识产权方面工作的人员之一。他个人一个很成功的案例就是帮助柳州的企业跳出了日本某株式会社设下的“专利陷阱”。
钢索是建造斜拉桥重要的部件,几股钢索拧起来,外面须涂上一层防腐层。1994年,柳州某厂从日本某株式会社引进了生产该涂层的技术设备,却不知日方埋下伏笔在前一年向我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但并不将此事告知柳州方。
柳州某厂在掌握了该技术后进行了进一步研发和改进,经过数年努力,占领了中国大部分市场,生意蒸蒸日上。2000年日方的专利申请获得我国知识产权局专利授权后,2001年他们即状告柳州某厂侵犯了其专利权。
那时,互联网应用不如现在普及,为了给柳州的企业“出个主意”,来光业几乎查完了当时能查到的全世界相关专利资料。最后,来光业在网上找到的一份资料让事情出现了转机在日本人申请该专利前,美国人已经有了类似的专利,产品在美国的许多大桥上已经得到广泛使用。同时,因为美国的该项技术并未在中国申请专利,不受我国保护,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合法使用该项技术。
2002年,此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开庭时,因为这份证据,日方的专利因“不具备创造性”,被宣告部分无效。柳州某厂得以摆脱侵权纠纷。
来光业说:“企业引进技术,或者开发、研制新产品,在产品投入市场前,最好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并及时申请专利,以防掉入他人的专利陷阱或防止别人仿冒。”
为申请书找出最理想的方案
最好的解决专利纠纷的方法其实就是事前杜绝产生纠纷的隐患。因此,在专利申请之初,书写申请文献时就应注意。
“专利书写有专门的格式,严谨程度的要求不亚于法律条文。书写不当,一个字、一个标点,甚至分段不当,就有可能牵涉到侵权,进而被判无效。”维权援助中心的专利代理人邹超贤告诉记者,一份漂亮的专利申请书,既要能将真正的发明点写到位,顺利获得授权保护,同时又能规避雷区。
这个难度,有时不亚于发明本身。有时候,该充分公开的内容不公开,专利申请缺少含金量,申请就很容易被专利局驳回;而在某些技术方案中,有些作为“技术诀窍”又不能公开,必须隐藏。
可口可乐配方的秘密就说明了这点。世界上的可乐有好几种,而可口可乐的口感区别于其他可乐,关键就在于配方中有某样关键原料。第二位、第三位原料都可以公开,只有这一样原料,可口可乐公司自己才懂,这就是作为技术诀窍必须隐藏的。
很多发明人在书写方面并不专业,这时候最好寻求专利代理人的帮助,“获得专利授权,避免以后纠纷是目的。到达目的有很多种路径,方式也有很多种,要从中找出最理想的方案”。
既出主意也提醒注意
邹超贤说,近几年在知识产权方面打官司的增多,说明大家的保护意识增强。尤其是去年我区推出专利倍增计划、开展全民发明创造活动以来,对专利发明和知识产权的重视更是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当事人的专利权发生纠纷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局调解和处理,商标通过工商局进行处理,版权方面通过版权局进行处理。当事人在寻求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方面,都会遇到技术或者法律方面的问题,这时就可以去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目前全国有48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12330公益服务热线于2008年开通,来自化学、电子、机械等专业的工作人员,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
“当发现别人侵犯我的专利权时,我该如何制止?或者我是企业,别人状告我侵权,我该如何应对?我们这里都可以帮助出主意。”来光业等人的工作方式类似于律师。“但我们和律师不同。”来光业说,律师是代理哪方就帮哪方说话,“而我们是在了解事情的具体过程后,判断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到底存不存在侵权。有道理的我们才帮助维权,没道理的我们就劝回,还会制止其侵权行为。”
作者:佘鸿雁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