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国际风筝联合会会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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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国际风筝联合会会标的通知
   发布于:2003/12/0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保护国际风筝联合会会标的通知

(工商 1990 2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际风筝联合会于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在山东省潍坊市正式成立。该联合会的 会标(见附件)已报我局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际风筝联合会同意,不得在 商品上使用。 
  附件:国际风筝联合会会标图案(略) 
               一九九0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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