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亟需普及宣传 |
发布于:2017/06/13 |
垃圾分类在我国已经推行多年,但实效却并不尽如人意。近日,一则《杭州探索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不分类的拒绝清运》的报道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评论区中清一色的支持。但试问能做到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又有几人? 杭州已强制执行垃圾分类,对于不规范的垃圾分类行为可以拒不清运。这种强制措施肯定有用。一手停运,一手处罚,效果或许立竿见影。实际上,一旦环卫公司实施停运,很多责任主体也确实马上表现出整改的态度。但放远目光,这并不是长久之计。 普及垃圾分类还有很长的路,但实际推广中的基础工作却略显薄弱。这里借用“创新扩散”的概念,对于新事物的推广要经历认知、说服、决定、实施以及确认五个阶段。理论上认为,这是以一定的方式随时间在社会系统的各个成员间进行传播的过程,在实践中则被证明,试图快速而广泛采纳新事物是不现实的。对于老百姓来说,想在短期内接受垃圾分类回收的概念同样需要过程。这个过程中,认知和说服的环节虽然是基础,却也是最重要的步骤。 一些实际生活中的现象值得每个人尤其是管理者反思。此前,有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人士表示,我国的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并非难以开展,问题在于开头或许可以做得更好。作为管理一方,政府花了不少力气,拿最简单的来说,在很多地方,垃圾桶都被贴上了分类标签,明确要求居民对应不同类别的垃圾扔进不同的垃圾桶。方法虽好,但是连最基本的宣传普及工作都没做好,实效就会大打折扣。 在垃圾分类回收领域,国外的实践经验或许值得借鉴。在中国,大部分人还是在凭借生活经验对垃圾进行分类。在德国,早在1904年就对城市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他们有专门设计的垃圾回收箱和有特定含义的标记,尽管种类繁多,这套复杂的体系却通过德国的教育系统以及父母的言傳身教一代代传承了下来。相较之下,我国的宣传普及工作还有待深入。 “垃圾分类靠自觉”落实到个人,这种自觉的形成需要时间去沉淀,而别想着能一步登天。落实到管理层面,这就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的力量。作者:钱振霄 来源:发明与创新·大科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