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创新最大公约数 |
发布于:2014/09/27 |
近日,关于手机资讯App“今日头条”的争论不断。焦点集中于传统媒体的追问和“今日头条”的自我辩护中,进入了技术和版权保护的细节纠缠——这固然使问题更加深入,但也陷入见木不见林的泥淖。 实际上,这一争论的核心在于内容和渠道代表的理念模式碰撞。传统媒体所代表的内容原创者和“今日头条”代表的渠道分发者,都在不断强调自身的优势,并没有用“同理心”去理解对方,内容和渠道哪个为王,仍处于激烈的“本位”思想碰撞中。 要解决问题,使碰撞的结果不是各添伤痕而是另有一番新天地,需要对话的基础和共同的价值追求。这就需要在尊重版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技术创新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寻找到双方创新的最大公约数。 长久以来,互联网版权保护问题一直陷于剪不断理还乱的尴尬境地。分发内容的渠道服务者,如新闻门户网站借助渠道优势,以相对廉价的方式集纳海量内容,吸引大量点击由此获得广告收入,以及由“用户经济”所带来的其他增值效益。移动新闻客户端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新的渠道拥有者,只是开始对传统媒体乃至门户网站内容的新一轮淘金。而像“今日头条”这样在技术和形态上有创新的信息智能分发工具,确实也在短时间内就获得了较高人气,具有了平台规模和渠道效应。 互联网时代,以传统媒体为主的内容生产者,在“吐槽”门户新闻网站的“盘剥”行为同时,仍然长期忍受。原因除了希望借力网络扩大影响、依靠合作形式售卖内容增加收入,以及媒体需求不同导致的维权联盟不够硬气外,深层次的原因实为在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潮流面前,坚持“内容为王”的原创者对是否需要转型、如何转型寻找发展新模式,仍然看不清楚或是举棋不定。 而“今日头条”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产品,挟技术创新的冲劲闯入新闻行业,它在强调机器智能化推送满足人们个性化新闻需求时,不可避免存在“理念摩擦”和“泥沙俱下”的现象,因此也饱受侵犯版权和人工干预新闻搜索结果的指责。这或许也是由新技术催生的新业态与现有行业的必然冲突。 毫无疑问,“今日头条”引爆的这次版权保护争论,背后存在传统媒体等内容生产者感到再次被伤害和被侵占的因素。但如果收起对技术创新的恐惧就会发现,技术不仅仅是破坏者,还是建设者,内容原创者的前方其实是一片蓝海——通过技术创新,渠道获得的技术门槛和成本在降低,反而更加凸显内容的价值,更显得稀缺和珍贵。立足自身优势,内容生产者如果能借助新技术和新渠道,发挥创新创造力的舞台将非常大。 只看近利,难免远忧。即使在当前互联网版权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类似“今日头条”这样的新生事物,也有必要在尊重内容创造者、遵守版权制度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服务,这也是决定创业创新者能走多远的基本脚力。而无论是内容原创者还是新技术拥有者,有志于创新的双方合作共赢,实现各自的价值最大化,方能让创新的路越走越宽。来源:发明与创新(综合版) 作者:余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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