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候县双龙工艺厂是仅有 700 多人的生产小商品达 400 多种的乡镇 企业。由于生产品品种多,且又都是小商品,广告无从做起。为此该厂聘请 了 57 名专职推销员。新的推销法还规定,每年在外超过 280 天的有奖;成交总额在 12 万以上 的有奖;用请客送礼等行贿手段签订合同者,罚款 100 元。总而言之,是高 赏重罚,打破大锅饭。他给推销员做后盾的是四条保证:1.签订合同后 15 天内发货;2.中途损坏负责赔偿;3.货到验收后再付款;4.卖不完可以退货。
万厂长这一改,立即把这盘棋下活了。推销员们一下子精神振作。他们不再空手出门了,而是连披带挂,又提又拿,带上一两百件样品,卧铺坐得少了,不游览风景名胜了,一切精打细算。因为,这些钱再不能一概报销,而要由自己掏腰包了。与此同时,偏远地有人去了,寒冬腊月也敢北上了,腿脚勤快了,买卖也越做越有门道了。
万厂长呢?靠他遍布全国的推销系统,掌握了市场动态和产品的销售情况。生产不再盲目性,一切按合同安排生产,产品不再积压,成品库也不需要扩建了。
第一年,改革就见了成效:全厂总产值由 102 万元增加到 240 万元,推 销费占总产值的百分比却由上年的 6%下降到 4.7%。以后产值连年上升, 1983 年达 410 万元。推销费用则保持在 4%。万厂长一着走活,全盘皆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