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霍英东在进行房地生意时成功地采取了楼宇预售的办法。你只要先 付 10%的现金,就可购得即将破土动工兴建的可供居住或出租的楼宇。也就 是说,买一幢 10 万港元的楼宇,只准备 1 万元就可以买得权利,以后分期付 款。这对房地商来说,以前你只能建造一座楼宇,现在用同样的资金加预收 的款项,你可以兴建十座楼宇。而对购屋者来说,更是宣传价值:先付一小笔,待到楼宇建成时,地价上涨,转手全卖,也是白花花的银子。这就是香港盛行的“炒楼花”。 楼花的发明,使一般平民也有机会买楼住了。用霍英东自己的话说:“今天,一个佣人也可以拥有一层楼,她只需要先付一笔小钱。”不需住房者还可以炒楼花,若半年或一年成交,往往能赚个对本。但是,若是五年完成一 项建筑计划,那就每年只赚 5%了。这种预售楼字的方法,很像内地的“集 资建房”,买卖双方都有方便之处,因而获得了巨大成功。可想而知,若不 是霍英东大胆设想,敢作敢为,断不会有此创新,无怪乎其他地产商没有多 久都相继仿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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