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花钱”商店 |
发布于:2013/07/27 |
天津市红桥区政府和区民政局,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创办了我国首家“不花钱”商店——先取商行。这家商行的具体做法是:用限期向顾客返还全部 货款的形式,出售顾客所需商品。商品从价值 2 分钱的衣扣儿,到数千元的 高档家用电器,全部实行返款销售。 凡在该店购买的货物,个人和集体一次累计购足百元商品者,可得返款 单 1 张。首期发放 5 万张返款单。返款期限号码由市公证处监督摇出,受法 律保护。返款率为 100%。总返款期分两期进行,前 10 年返还 50%,后 10 年全部还清。这样顾客可以得到实惠,商店可以得到大量流动资金,功在国 家,利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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