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振华开发公司在台北市区拥有10 幢7 层的住宅楼,每幢容纳56 户,分别定名力梅苑、兰苑、宫苑、贵苑、菊苑、竹苑、福苑、禄苑、吉苑、祥苑,总名称则定为华南花园别墅。在销售期间,虽然也投资作了大量广告宣传,但效果并不理想,遂阵前换将,挑选了合众建设公司作广告代理。经过对市场研究、商品研究,制定计划等环节,拟定了广告计划内容,经振华开发公司同意后,于1976 年8 月下旬在晚报上及若干日报上,接连刊出第一期4 则全页的大篇幅广告。第一则广告的大标题是“安全地带”,副题是“住在这里妈妈可以放心让孩子在家门口玩!”。第二则的大标题是“宁静时间”,副题是“住在这里,汽车噪音再也不是一种威胁”。第三则的大标题是“健康环境”,副题是“住在这里,妈妈越来越年轻,爸爸的腰围也缩小了”。第四则的大标题是“富贵人家”,副题是“很多地理师都说,在这里旺山旺向、大富大发之地”。随着广告的刊出,厂家也准备完妥一户“展示屋”当作样品屋,欢迎有意选购者参观。
不料这四则广告刊出,即造成梅苑兰苑两幢112 户房屋售罄的意外良好效果。于是立即在刊出一则全十批篇幅的感谢启示之后,推出第二期四则广告。这期广告全部改以全十批的篇幅刊出,并采用证言广告方式请买得满意的消费者,分别说明“我为什么买华南花园别墅”。第一则的标题是:“我实在想不到,在台北市区里,有这么好的安全绿街大厦群。”第二则的标题是,“如果说这里是小孩子的乐园,一点都不过分”。第三则的标题是:“我是个生意人,打惯了算盘,算来算去,还是这里最划算”。第四则的标题是:“我们信得过他”。广告刊出又造成菊苑、富苑、贵苑三幢,共168 户有接近售完的好效果。
9 月底至10 月上旬,推出第三期广告三则,诉求内容着重于商品率,专介绍所采用的种种设备、公共设施与地下室,以“从窗外看华南花园别墅”为主题,同时告知消费者,已“有60 多位客户都是一次付款”购买福苑、禄苑两幢中的112 户。凡一次付款者可享受八五折优待,以此增加消费者的信赖感。
10 月下旬,再发出一则启示性广告,直接对已订购者,报道在销售很快的情形下,使开发公司在管理费、广告费、销售费及土地利息等方面,节余了3000 万元经费,决定将其转投资在这社区内的公共设施上。这则广告,虽然属安慰已订购者,但对有意订购而尚未订购者,也产生了鼓励,实际上起到了双重作用。
到11 月初,开发公司推出最后的吉苑、祥苑、竹苑三幢的168 户。因此,出第四期广告三则,诉求内容着重谈价格,指出只要花一笔小数目,就可买到大厦群的一户。第一则的大标题是“假如66 万可以买一个快乐的童年”。
第二则标题是“假如66 万可以让你不再住盒子屋”。第三则标题是“假如66 万可以让家人更光彩”。广告刊出后,很受消费者注目。销售结束前的11 月中旬,推出最后一期广告三则,表现出是总结性的诉求。第一则的标题是“私人马路”,副题是“只有华南花园别墅,才有完全禁行车辆的安全绿街,这是你的私人马路”。第二则的大标题是“银婚快乐”,
副题是“住在这里,即使已结婚25 年,生活仍旧是多彩多姿”。第三则的大标题是“再三叮咛”,副题是“为了让你买到真正好的房子,我们还是要再三叮咛:现在不买华南花园别墅,以后没有机会了。”看了这最后一则广告,冷人感到广告与销售,均有了圆满的结束。